新葡萄88805wCO法学学科建设暨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系列活动 ——新葡萄88805wCO“经济犯罪的规范解释逻辑”学术讲座顺利举办
发布日期: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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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新葡萄88805wCO顺利举办题为“经济犯罪的规范解释逻辑”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为法学学科建设暨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系列活动拉开帷幕。讲座邀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蔡道通教授担任主讲嘉宾。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金融风险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央电视台新闻、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栏目特邀专家郭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教授王莹,北京执道律师事务所首席战略发展官冯春霆,新葡萄88805wCO讲师林琳老师等学界翘楚作为与谈人参与。新葡萄88805wCO200余名法学专业学生参加。讲座通过腾讯会议线上举行,由新葡萄88805wCO教授、博士生导师侯登华主持。
魏增产常务副院长
会议伊始,由新葡萄88805wCO常务副院长魏增产致辞。他对蔡道通教授等专家学者莅临新葡萄88805wCO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希望借由此次会议促进新葡萄88805wCO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院校间的进一步沟通和交流。
蔡道通教授
讲座中,蔡道通教授指出,经济犯罪在改革开放之后,呈现出和计划经济完全不一样的状态,我们对经济犯罪的认识、观念、规则的解释有很大不一样。对经济犯罪本身的复杂性的判断,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对经济犯罪的解释,包括司法公正裁判。国家的经济犯罪立法是放在整个刑法典当中的,实际上是在统一刑法典背景下规定包括相关的规则原则多数是基于自然范围的规定的。在讲座过程中,蔡道通教授以典型案例论证了对于经济犯罪的入罪和出罪、此罪和彼罪应当遵循的逻辑。
郭华教授
与谈环节,郭华教授认为对经济犯罪的认识存在法律与政策的两大逻辑,一是刑事法律规范和刑事政策如何协调适用及其交互作用,是我国刑法学者必须深度理解的逻辑;二是应从五个方面把握经济犯罪的逻辑,第一从一般犯罪和经济犯罪之间一般和特殊的关系来把握,第二作为经济犯罪刑法的规定和作为前置法行政法之间的关系,第三是入罪和出罪之间的关系,第四考虑列举行为和兜底条款之间关系,第五主犯和帮助行为之间能不能都列为共同犯罪的问题。
冯春霆律师
冯春霆律师聚焦司法实践中企业家犯罪的问题,他认为,我国经济犯罪领域,对于企业家过于严苛,存在不适当的地方。例如于企业家相关的立案标准设定过低,是与中国经济长期快速发展极不匹配,不协调的。
林琳老师
林琳老师提出,经济犯罪领域一些重点的罪名,比如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或多或少存在口袋化的倾向,立法者的不清晰容易导致司法实践出现理解的偏差和模糊。
侯登华教授
会议最后,侯登华教授指出,我国刑事法律领域近期接连发生引起举国关注的热搜案件,本次讲座以及各位与谈人的发言均体现了我国刑法学者对相关问题的深度思考。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犯罪问题及其研究从来不仅仅涉及刑事法律这一单一领域,更关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关乎广大企业家的命运,关乎我国的科技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希望此次活动能够引领经济犯罪领域相关问题的深入研讨,从而对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裨益。
本次讲座加深了新葡萄88805wCO与兄弟院校院系以及法律实务机构之间的友谊,促进了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和了解,使我院师生充分领略法学名家的风采,此次活动在师生的满满收获中圆满结束。